「我知道了。」我點頭,難得打從心底地應承。
我到法院門口時已經超過六點了,以前我不知道法院也會打煬,不過看門口都是排班的計程車,竟然連大門也關上了。
我想我應該是來晚了,而且手邊還沒有任何孟夏的聯絡方式,我不禁著急起來。比起失約,我更怕孟夏會覺得我不想理他,想說給你一個這麼大面子,竟然還給我爽約,只怕以後就再也不會搭理我了。
這幾天我為了多少對案情有點助益,不會像個白癡一樣鴨子聽雷,還去借了好幾本跟歷史有關的書,在課堂上猛K。什麼「猶太簡史」、「從吶喊看孟克」的,連打工的空閒也看個不停,就是以往期末考前也沒那麼認真。
小芽前輩看我一直看書,還頻頻問我那些是什麼,我最後拗不過她,只好跟她多少提了點孟夏的事。但我沒說到命案相關,只說有個很懂歷史的人希望我幫忙。
「嘿——孟克啊,我以前很喜歡他的畫耶。」小芽看著我手裡的「一分鐘教你了解藝術史」說。
「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