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春 (20)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過來。」夏至恆對他招招手,露齒微笑。

  腳踏墊得承認,這人類男性笑起來還真不錯,比起在前主人家時,動輒對他露出的那種不懷好意的淫笑,夏至恆的笑容明顯美好多了。

  但腳踏墊也沒有立馬被蠱惑,他是一隻貓,舉凡貓都是傲嬌的,即使骨子裡是個M,樣子還是得做做,那事關貓咪界的面子問題。

  因此他昂起頭,打了個旋,又趴回去他的窩,深怕這樣子還不夠傲嬌,腳踏墊又伸直後腿,做了個標準的貓背,就著貓床前的地毯旋了一圈,保持同樣的方向又趴回地毯上去,只用五分之一的眼白偷覷夏至恆。

  名為夏至恆的人類直起身來。

  「你不過來,我要過去囉。」夏至恆說,這句話瞬間破解了腳踏墊的傲嬌。腳踏墊很快知道自己遇著了高手,他保持鎮定,把尾巴捲得更緊一點,在轉身逃跑和按兵不動間遊移不定,最終選擇了後者。

  那時候腳踏墊還不知道,這個決定,將會影響他一生的命運。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春番外 腳踏墊


  腳踏墊是一隻貓。

  腳踏墊對於自己被叫作腳踏墊其實有諸多不滿。按照他偷偷查他家主人字典裡的定義,腳踏墊是名詞,定義是:「供人類的足部或鞋靴踩踏以去除外來髒污物的家用品,通常擺放在門口或玄關。」腳踏墊對這樣的定義深感不滿。

  但不滿歸不滿,一隻貓沒有決定自己符徵的權利,誰叫他是貓。

  腳踏墊的主人曾經換過,他前一個主人是大學生,當然那時候他還不叫腳踏墊,叫小花之類更糟的符徵,往事不堪回首。

  腳踏墊從前主人身上,看到人類所有殆惰生命的極致。

  他的前主人總是一面叫著報告好多好多,一面賴在椅子上用筆電上PTT。總是在期末考前兩天打開課本,在前兩個小時才開始閱讀。多數時間身體會動的部位只有兩個:右手食指和胯下用來排洩的器官。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

春番外 雨衣大盜

 

搶台企銀1250萬 「雨衣大盜」桃園機場落網

  涉嫌台企銀搶案的雨衣大盜,今天企圖從桃園機場潛逃被逮。

  涉嫌在今年3月開槍搶走台灣企銀運鈔車1250萬元的「雨衣大盜」,在今(24)日上午企圖出境潛逃中國北京時,在桃園國際機場被台北市刑大警方逮捕;目前已由台北市刑大幹員押回台北進行偵訊。

  台灣保全運鈔車在今年3月26日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台灣企銀遭歹徒開槍搶走1250萬元,由於搶匪犯案手法與遲未落網的「雨衣大盜」如出一轍,因此警方鎖定為同一人犯案;另外,7年多前,該保全公司的運鈔車也是在該銀行遭搶走1157萬元,台企銀表示,純屬巧合。

  今年3月案發當時,運鈔車剛抵達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的台企銀時,搶匪先是開了一槍後,隨即朝運鈔保全的雙腿各開一槍,另一名保全則是機警臥倒在地,躲過歹徒攻擊。歹徒旋即搶走兩大一小包的1250萬元現鈔,並將贓款放在機車腳踏板上逃跑。

  當時中槍的羅姓保全在手術後脫離險境,幸無生命危險;另一名警戒的陳姓保全回想起事發經過仍心有餘悸。而由於當時遭搶的台企銀跟台北市松山警分局的直線距離僅50公尺,搶匪竟然敢完全無視警分局就在附近,還大膽犯案,顯示其應有充分預謀準備。此次落網,可望釐清相關案件細節,並追查是否全部案件都是「雨衣大盜」所為。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夏至恆,我們得談談。」春終於忍不住了,回到最原始的直敘法。

  床頭上的夏至恆停下打字的手。

  「我穿著衣服,也沒有脫春的衣服。」夏至恆說。

  「所以我想跟你談談。」

  「我沒有亂摸春,也沒有用春討厭的眼神看春。」夏至恆說。

  「我正是要跟你談這件事。」

  「我喜歡春。我愛春。所以我尊重春的決定,春的意志就是我的意志。」夏至恆說。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

 

  春感到非常『困擾』。

  春查了字典裡『困擾』的字義。朱批版的定義是『困擾:情感動詞/名詞,對自身的不理解/對他人的不理解。』而原版的定義是:『困擾:情感動詞/名詞,對眼前情況無法憑過去經驗與現有智識加以解決時所產生的情感。』

  對春而言,兩種詞義描述得都很貼切。都是『對的』。

  春現在,確實對自己不理解。

  眼前的情況也確實無法憑過去經驗與現有智識加以解決。

  而春同時,也對於現在『存在』在他身邊的那個男人,徹底地,無法理解。

  「你要盯我盯到什麼時候?」春嘆口氣,出聲。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失去了意識。

  *

  春『那天晚上』真的睡得很熟。

  睡得太熟了。

  春從床上驚醒,發覺吵醒他的是被自己閒置多年的鬧鐘,他手忙腳亂地按掉鈴響,坐在床頭發愣。

  往旁邊一摸,這是他的床。

  往天花板一看,這是他的房間。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


  不要『知道』我的想法,夏至恆。

  *

  『春』和『夏至恆』穿著耶誕老人的服裝,大搖大擺地走進了銀行。

  之所以能這樣輕易地以奇裝異服登堂入室,是因為銀行裡面已經充斥著和春他們同樣打扮的人。

  差不多在兩個小時前,銀行前面的廣場就出現了大量的耶誕老人。這些耶誕老人像在等待著什麼一樣,在廣場附近逛街、吃東西,和旁邊另一個耶誕老人談笑,其中也有一些走進銀行,順手辦理一些堆積許久的個人財產業務。

  銀行員一開始十分驚慌,對那些假扮成耶誕老人的客戶高聲制止,要求他們拿下紅帽子和假鬍子,才能夠進行臨櫃業務。

  但隨著耶誕老人越來越多,幾乎到了耶誕老人裝的客戶多於正常裝扮客戶的地步。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繼續提出『問題』,承擔『代價』。

  「小夏無法離職,業積一落千丈,沒有客戶願意再找小夏。銀行對理專有一定的業積要求,沒有達成目標就得接受懲處,小夏又是個好強的男人,他只好去找朋友。的朋友一向不少,請求他們幫忙投資。如果朋友沒有錢,小夏就借錢給他們投資。」

  「但是這種畸形的投資形態,能救得火究竟有限,於是最後,這把火終於燒到了小夏唯一的親弟弟身上。」丹說。

  「後來怎樣?」春忽然插嘴。

  「別急啊,我正要繼續往下講不是嗎?」丹笑著。

  「不,我是問『結局』。」春強調:「『最後』怎樣了?」

  丹沉默。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春用單手掩住臉。他不明白,為什麼光是看著這些相片,就有一種想哭的衝動。

  因為『活著的』關係嗎?這些攝影的紀錄太過真實。太過深入。讓春有一種,真正的夏至恆是活在這些照片上,早已不存在這世界任何地方的錯覺。

  全裸的夏至恆。

  不知為何,春有一種『不意外』的感覺。照片裡有相當比例的裸照,有些半裸,更多是全裸,連不道德的部位也無碼大放送。

  橫躺在床上,屈起一隻膝蓋,用手遮擋住光線,一絲不掛的夏至恆。

  雙手按在吧台上,上身微彎,背對鏡頭,露出光裸臀部的夏至恆。

  頭上蓋著毛巾,在清澈見底的浴缸裡假寐的夏至恆。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夏至恆從春身後起床,偷襲式地摟住了春。

  「為什麼你又沒穿衣服?」春十分冷漠。

  「因為我想脫給你看。」夏至恆說。

  「為什麼我又沒穿衣服?」

  「因為我想脫你給我看。」夏至恆笑得不像昨天晚上以前的夏至恆,「脫是動詞,你是受詞。給我看是目的性補詞,代表做這個動作的真正動機。」

  春絕望地別過臉,單腳落地,下床穿起他的襯衫和長褲,走出房門刷牙去。

  昨天晚上看完夏至恆向他炫耀的黑槍後,春就逃避似地跑去睡覺。一整天的衝擊已經超過他這平凡老百姓的精神負荷,他得想辦法修補。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很快知道,這是個『好問題』。

  「通常會找認識的人,而不是在網路上漫無目的地尋找。而且你似乎一開始就限定只找一個夥伴。」

  「因為我想兩個人一起去搶。」夏至恆說。

  「這是結果,不是答案。」春說。

  「認識的人會因為顧慮彼此而絆手絆腳,我不是瘋子,我明白搶銀行很危險。」夏至恆說出了驚人之語。「必要的時候,那個被我選中的人可以成為替罪羊,像蜥蜴斷尾一樣,他會代替我被警察抓,代替我頂銀行搶匪的罪。」

   矛盾。春察覺夏至恆的陳述中有矛盾。

  「你說『你喜歡我』。你說『要讓我為你頂罪』。這兩個句子本身存在矛盾。」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再也無法忍受,他扶著牆站在起來,把槍收回槍套中,插回保險栓。

  「客人?」女人疑惑。

  春彎身,匆匆撿起散落在地上的衣物,也沒有穿上,他把外套披在肩膀上,轉身推開門,他的褲管絆到了他。春踉蹌兩步,撞上走廊的牆。

  女人在室內叫他,春單手繫上褲頭,毛衣掉到地上,春沒有去撿。

  春衝出了這家店。

  冷風迎面吹來。春凍得臉色發白,他套上僅存的襯衫,拉緊,轉身往巷口走。

  風吹在不時掀開的胸膛上,好冷。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然而夏至恆仍舊沒有回來

  第一天也沒有。

  第二天也是。

  那一整天春效率低落,大概是感冒的餘毒還在,春坐在書桌前,桌上放著翻譯稿,看著太陽從低到高,又從低到高。

  春試著想夏至恆去了哪裡。他可能發現了什麼新大陸,比如被某個展場的主題吸引,在那裡膩上兩天。

  他可能回去探望他的橋下朋友,宣傳他的搶匪大計。

  他可能標到了一批不錯的買賣,這幾天都在處理公務。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我會回來。」夏至恆安撫他,「不要擔心,春。好好睡,睡飽了病就會好。」

  門在夏至恆背後關上,春的臉熱得燒起來。都是感冒害的。

  這傢伙要去哪裡?

  誰打電話給他?

  他真的會回來這個地方嗎?

  不可以思考。無法思考。想思考。不可以思考。無法思考。好想思考。

  春再次醒來時,發現自己渾身大汗淋漓。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春用的大頭照是女友替他上傳的,是春和女友有一次去福隆,手牽手在海邊伊偎著的照片。那堪稱他們最甜蜜的一張照片。夏至恆一定看見那張照片了

  「對,我要舉辦一個活動,一個有利我們行動的活動。」夏至恆說著,他點開他的個人資訊頁。春這時候才發現,夏至恆的朋友欄裡滿滿的全是朋友,足足有五千四百多個,他不禁傻眼。春看過女友的交友欄,也不過一百多個而已。

  這傢伙是教主嗎?可能梵蒂崗主教的FB也加不到這麼多朋友。

  而且不只是數字而已,春站在夏至恆的後面,發現他的塗鴉牆上琳瑯滿目地全是訊息。

  Yutty回應了「夏至搶銀行研究會」社團中的訊息。

  Mary Chen、Otoo Wang和其他25位朋友覺得夏至的近況動態很讚。

  Sophia Lin接受了夏至的交友邀請。在Sophia的塗鴉牆上留言。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白斬雞」。春絕望地回想起來,這是責任編輯經常叫他的方式。

  「是說你今天還真稀奇,像這種美語教學的稿,平常你不都用郵箱傳嗎?今天竟然會親自送件來,還挑這麼冷的天。怎麼,阿宅轉性啦?」責任編輯嘻嘻笑著,一邊接下他的隨身碟,說了一聲:確實收到了。又說:「還是說跟女友吵架了?家裡待不住?」

  春臉頰陣陣發燙,好像槍管還頂在那上頭似的。

  不能被拖進去。

  「對了,春,關於你上次翻譯的那個雜誌文章……」

  責任編輯好像想到什麼,在他亂得可媲美垃圾場的桌面上翻找了五分鐘,拿了一疊藍圖複印本出來,用手搔著後頸。

  「雜誌文章?」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說的是目的,春有時太目的論了,真傷腦筋。春是那種在高潮的前一刻會問女友:『我們現在做這種事是為了什麼?』的男人嗎?」

  夏至恆笑著。春發現他竟然有意識到他是有女友的人,這點令他驚訝。

  「但我說的是手段,手段遇到的障礙。搶完銀行出來,最棘手的是什麼?」

  「贓物……?」

  「沒有錯。民國九十九年發生在新莊的搶案,有個男子搶了三百多萬元,抓著現金袋衝出銀行。但因為現金袋實在太重了,搶匪逃到暗巷就逃不動了,情急之下只好把現金袋裡的鈔票全拿出來,天女散花一樣灑在新莊的馬路上。這件事還有被人拍下來放在你水管上,到現在新莊還有人在談論他。」

  春想,這個人一定研究了台灣從古至今所有的銀行搶案。好深的執著。

  不,與其說是「執著要去搶銀行,不如說是「對搶銀行這件事很執著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吧。」夏至恆從善如流,柔順如妻。「你想要吻我。」

  夏至恆注視著春。黑色的眼睛。比女友還要深邃的黑色眼睛。比女友還要長的睫毛。停止類比。夏至恆朝他靠近,夏至恆是主詞,朝是指向介系詞,他是目標受詞,靠近是動詞兼語尾助詞……還是助動詞?停止思辯。

  「春,你想要吻我。」夏至恆柔柔地。

  春吻了夏至恆。

  春是主詞。吻是及物動詞,吻了是過去完成式,代表無可挽回。夏至恆是受詞。

  *

  李師科銀行搶案——台灣史上第一個銀行搶匪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夏至恆說:「我的名字是夏至,你不覺得,那像是某種命運?」

  去他的命運,春在心裡想。

  「我遇見你是命運。」

  夏至恆的鼻樑很挺。春的鼻子比較扁,比較細長。

  停止「類比」,春告訴自己,但徒勞無功。

  「你遇見我也是命運,我們注定在那個展場相遇,由我選中了你。至於我吻了你,那是一個小小的意外,我沒料到我們之間的命運會以那種外顯的形式存在,但那也是命運的一部分。」

  「戲劇性人格」,春的字典裡跳出這樣的辭彙。泛指會將戲劇中的一切搬到現實人生並加以實踐的人。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春是一個非常平凡的人。

  二十六歲,男性,無不良嗜好,在一家part time的翻譯社工作,專職翻譯日文。除此之外,因為他很喜歡X-Japan這個團,在電車上的時候,幾乎無時無刻都播放著他們那首「forever love」,而且不管聽幾千遍,還會因為感動而忽然熱淚盈眶。

  他女友曾經因為他這一點小小的古怪,宣稱受不了他。但他們也像世間多數情侶一樣,大吵養性,小吵飴情,很快就又和好如初,目前臉書狀態也還是穩定交往中。

  春的女友也是個凡人,二十四歲,小他兩歲,連身高也矮他十公分,在一間海運貿易公司上班,擔任老闆娘的秘書兼小助理。性格安穩、有時會耍點小任性,但總的來說沒什麼大缺點,相處起來偶有磨擦,但也總能化險為夷。

  兩個人交往六年,曾經大吵過兩次,都是以春的道歉告終。兩人共同的興趣是假日時去巴里騎腳踏車,看夕陽,偶而去看熱門的展覽,話題電影上映時也會一起去看,花博盛行的時候,兩人也曾一起北上,隨著人群載沉載浮,並在門口拍了一張合照。

  春和女友是在大學時認識的,兩個人都是文藝社,因為到澎湖去社遊時一塊迷路了,當時下著大雨,春陪當時還是學妹的女友一起在永遠不會有公車來的站牌旁等了一夜,等到第二天太陽升起時,他們心裡就已經有底了,一個月後正式交往。

吐維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