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恍恍惚惚地來到大學,上午的課是肌動學,本來是物治系二年級的必修科目,但是因為當年答應罩我的同學最後被我引領走了。所以我被當了。
  
  我為什麼會進物理治療系,這件事連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想當初填志願時,我用落點分析非常慎重地填了前五十個志願,還考慮到我的興趣性向未來人生,想說應該可以上了,所以後面五十個就用擲筊決定,沒想到偏偏就讓我中了第五十一個聖筊決定的志願,這該說是神明的旨意還是神的惡作劇?
  
  我完全無心上課,教授在大講堂前解釋上肢關節的拮抗作用,我的腦海裡卻浮現昨天晚上,方教授凝視我的神情,
  
  『所以我死了,你會為我高興了?』
  
  『我不只是要『中斷』研究,而是想抹銷這個研究的一切。』
  
  為什麼?我百思不得其解,她究竟是為了什麼理由,說出想自殺那樣的話呢?我從十二歲開始正式執業做引領人,說是經驗不足,其實也看過形形色色的自殺者,像方教授這樣的案例,我很確定她是被迫尋死。
  
  她的靈魂深處,始終在吶喊求救著,找尋另一條不用死也能解決問題的道路。
  
  但究竟是什麼脅迫她走上這條路的?我想起她說過的,她是研究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史的學者。第二次世界大戰,雖然明明剛結束不到一百年,但對戰後第三代的我們這些小鬼而言,已經像是泥盆紀的事情一樣。雖然常常聽到有些七老八十的阿公,涕泗縱橫地講述戰爭中的童年多麼辛苦,但感覺上還是很不真實。
  
  更別說再加上德國,在這個國家現行歷史教學下,百分之九十九的高中生都對世界史一竅不通。遑論像我這樣的理組學生了。
  
  但事情不能就這樣結束。我的心底有個聲音這麼說著。
  
  『我的母親,也是一位學者。』
  
  可是有什麼線索?她的母親已經死了,父親多半死得更早,恐怕沒有幫助。
  
  『我還有一個養子。不過,他對我的研究所知不多,至少沒有觸碰到核心,所以我想他可以好好地活著。』
  
  我驀地握緊手中的筆,上身直立起來。
  
  「對了!」
  
  我大叫道,完全忘記這是在課堂上。他還有兒子啊!有個養子,而且聽方教授的口氣,這個兒子還和她的研究有些關係。
  
  他一定知道些什麼的。
  
  「那邊第三排的同學,給我安靜一點,否則我就叫你上來填這塊肌群的名稱……喂!你想幹嘛,現在是在上課!」
  
  我拿了書包就往大講堂後面衝,罔顧當年當我的教授就在我身後怒吼。
  
  「我一定會找出真相的……方教授。」
  
  為了不負妳替我上的那短短一堂歷史課。
  
  即使肌動學再被當掉一次,也在所不惜。
  
  ◇
  
  離開教室時,我打了通電話給我老姊。她接起電話時,周圍都是嘈雜聲,好像有不少人在推擠,我必須放大聲量才能跟她溝通。
  
  「喂?」
  
  「許懷沙?!你天殺的不要命根子了打電話來給我做什麼?」
  
  我們家的女人都很喜歡拿我的命根子開玩笑。
  
  「我想問妳一件事。」
  
  「問殺小?等等……對不起,請再稍等一下,我們必須等長官來,才能決定是不是要拉第三條封鎖線讓媒體進去。非常抱歉,非常抱歉……媽的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要是老姊對我有對待外人一半溫柔就好了。「方教授是不是有個兒子?」
  
  「兒子?啥兒子?」
  
  「就是養子啊,方教授是不是有著也在研究歷史的兒子?」
  
  我著急地問著。
  
  「我那知?啊!兒子嗎……好像是有一個,之前同事有打電話去通知被害人家屬,不過你問這個幹什……那邊的小姐,請不要跨越!請不要為難我們好嗎……」
  
  「他兒子叫什麼名字?妳知道在那裡可以找到他嗎?」
  
  「名字?媽的老娘那知道這麼多,我是基層女警耶!靠貝……那邊那位先生,攝影機請退後一點好嗎?謝謝你……」
  
  「那他有到現場認屍還什麼的嗎?」
  
  「警方有請他來,不過他今天好像要開庭,好像是在法院工作還幹嘛的,所以一直聯絡不上……不要擠,求求你們不要再擠了……」
  
  「法院?是做什麼的?法官嗎?」
  
  我大為驚訝,忍不住又湊進話筒。
  
  「我不知道啦!媽的不要在上班時間打電話給我,我現在沒有空!」
  
  「可是……」
  
  「好了我要掛了,你趕快給我去上課……請別擠,請退後,唔……嘖,靠貝你們這些腦殘妓者有完沒完啊!別人家的西郎骨頭關你們屁事啊!擠擠擠是要擠溫泥喔這麼喜歡擠去擠給A片導演看啦靠你媽的機掰--」
  
  電話那頭傳來攝影機拍拉拍拉的拍攝聲,老姊的電話也中斷了。我想再撥過去,但怎麼打都打不通了。
  
  我嘆了口氣,只好先把手機收到口袋裡,回想老姊給我的資訊。法院?方教授的兒子在法院工作?以我對法院的了解,我只知道法院有法官和律師,就連T市那裡有法院都不曉得。早知道剛才就問清楚老姊,他到底是在那個法院工作了。
  
  我只好跑到大學的圖書館裡,用電腦把T市地圖調出來。我這才知道原來法院還有分級,包括最初級的T市地方法院、中級的高等法院,還有最高法院。好在T市都找得到,我火速衝上自己那隻中古三陽100,總之先隨便找一間法院查查看再說。
  
  我從車站順著大路,一路按著印來的地圖找,終於在一幢古樸的建築物上,找到寫著「T市地方法院民刑事庭」的銅製招牌。再過去則寫著「T市地方法院檢察署」等等外星文字。
  
  我不知道那個才是對的,只好先把機車停在旁邊,選了「民刑事庭」那一間,準備問門口的警衛。
  
  但是我才走上門口的階梯,就被罵人的聲音吸引住了。
  
  「喂!有沒有搞錯啊,這樣是要我怎麼走?從你車頂碾過去嗎?」
  
  我回過頭,看見一個坐在輪椅上的人,好像是個男子。他兩手握著輪椅的輪子,旁邊沒有人照顧,本來想順著階梯旁邊的殘障坡道上去,但是現在坡道前卻停了輛小發財車,工作人員好像在運便當之類的東西,所以根本沒辦法過去。
  
  「一下就走,一下就走,要不先生你繞個門吧?」
  
  「繞你個頭!你要我推著輪椅繞地院一圈嗎?殘障坡道只有這裡有,你運貨不去別的地方運來這裡運做什麼?那是不是以後中午時間身心障礙者都不用進法院了?」
  
  他背對著我大罵。我連忙走上前去。
  
  「這位先生,我來幫你吧。」
  
  我抓住他輪椅的把手,想把他從階梯上半扛上去。那男子還在嘟嘟嚷嚷地罵著,我把輪椅轉了過來,一時卻呆了一下。
  
  「你說什麼?你是誰?」
  
  大概是電視或報章給我的刻板印象,我一直以為坐輪椅的都是些老人,要不就是些髮禿齒搖、未老先衰,總之不是太體面的弱勢族群。
  
  然後現在坐在輪椅上的男人,看起來年紀竟和我差不多。長得眉清目秀,鼻子上架了一副銀框眼鏡,頭髮略長了些,被他撥在耳後,看起來十分斯文。
  
  他看我沒有回話,不耐煩地又開始罵了起來,
  
  「真是夠了!不要說殘障坡道被擋起來,根據國際殘障復建協會規章和美國最低社區生活環境保護條例的標準,殘障坡道的坡度至少應在一比十二以下,這個坡道我看有一比十吧!以為輪椅人士都是擲鐵餅高手嗎?拖它的福,我現在練得滿手都是肌肉。」
  
  他忿忿不平地又說,
  
  「然後這個發財車,喂,你知道他為什麼要停在坡道前嗎?因為如果他停在階梯前的話,有人會抗議!那些好手好腳的律師啦、書記官和執行官會抗議!所以他必須把車停在坡道前,一面停一面還想:真好,好險有這個殘障坡道,否則我還不知道該在那裡卸貨呢!反正身心障礙者不是人,就算是也只是少數,民主多數決嘛!」
  
  我聽得一愣一愣的,這時候發財車司機也開車走人了。幾個警衛好奇地朝我們這邊看,我趕忙把他推上殘障步道。他卻粗暴地一扯輪子,自己往前走了。他冷漠地滑過據他所稱過陡的步道,動作十分熟練。
  
  我從階梯那端跟了上去,趕在前面欄住他,
  
  「等等,我想請問……」
  
  「有什麼事情待會再說。我開庭要遲到了。」
  
  「那個……我要怎麼樣才能進去這裡?還是有什麼登記諮詢的地方……」
  
  那個青年用一種「你是笨蛋嗎」的眼光看著我,讓我很不自在。然後才說,
  
  「走進去就可以了,你不是有腳嗎?」
  
  「走進去?可是這裡是法院……」
  
  「就是法院才可以直接進去,你不知道審判公開原則?」
  
  「呃……那是什麼?」
  
  「不知道就算了,你要站在這邊吹風日曬也隨便你。順便告訴你,你還可以隨便開個法庭的門,進去吃便當吹冷氣,等庭開完了便當差不多也吃完了,記得順道向睡著的法官做個鬼臉再出去。是很不錯的午後休閒方式。」
  
  「啊……?」
  
  我搞不清楚他是在開玩笑還是說真的,但他已經推著輪椅往前走了。我只得把心一橫追了上去,通過看起來機場崗哨的門,警衛竟也完全沒有攔我,還在跟旁邊的人聊天。
  
  而且我本來以為,法院應該會像博物館那樣嚴肅靜宓,但是走進去以後發現吵得要命,到處都是活像醫院的掛號櫃台,還有拿著牛皮紙袋的人大呼小叫地跑來跑去。
  
  這就是法院嗎?好像跟想像中不太一樣。
  
  「對、對不起!請等一下!」
  
  我發現那個青年已經一溜煙地滑到殘障電梯前,趕快追了上去。他看我跑過來,竟然面無表情地按了關門鍵,我大驚失色,只好從附近的樓梯衝了上去。
  
  我趕在電梯上來前攔住他,他的表情陰沉到極點。不過他天生就長得一副嚴肅臉。
  
  「你到底想幹嘛?」
  
  「那個,我,我想問你,在法院工作的人有那些?」
  
  「什麼?你也是身心障礙者嗎?要不要到鑑定留置所做個精神鑑定?」
  
  「我,我是真的不懂啊!你是法官嗎?」
  
  我抓住他的椅把,他很不耐煩地瞪著我。
  
  「我是法官的話,就不會被人擋在殘障坡道下了。」
  
  「那你是做什麼的?」
  
  「我是公設辯護人!好了,我不知道你是那來的精神病患,不過要自首請去找警察,要按鈴申告去找檢察官,要懺悔請去找法官,想投胎的話旁邊是總統府你可以試著引火自焚。我的當事人還在等我,麻煩你不要再纏著我了好嗎?」
  
  他的力道大得異乎尋常,輕輕一扯就掙脫我的牽制。我看著他疾速離去的背影,忽然心中一動,也不知那來的靈感大喊,
  
  「喂!你是不是姓方?」
  
  對方竟真的僵了一下。輪椅也停了下來,然後轉過頭來。
  
  「我是,你有事找我?」
  
  我的心臟跳個不停,方教授的在天之靈,謝啦。
  
  「嗯,我有很重要的事……是關於你母親。」
  
  他疑惑地看著我。我想起老姊說電話打不通的事,看來他還不知道他養母已經去世的消息。這麼說來,我竟變成第一個通知者了。
  
  「母親?是方教授?」
  
  「是,是方澄欣方教授的事。」
  
  我忖度著適當的用詞,我從沒有過這樣的經驗,一時竟不知如何開口才好。
  
  「嗯,教授她怎麼了嗎?」
  
  他把輪椅轉過來面對我。我發現他們似乎不以母子相稱,可能感情沒那麼好。
  
  「就是,你可能忙著工作,沒時間看新聞。教授她,方教授她,今天早上……嗯,已經……去世了。」
  
  「你說什麼?!」
  
  突如其來的音量震憾了我,整個地院二樓的人都朝我們這邊看了過來。我還反應不過來,便感覺手臂一痛,這男人的動作快得驚人,竟然瞬間挪著輪椅靠近,有力的手臂抓緊了我的手腕,弄得我隱隱生疼。
  
  「死了?怎麼可能?教授她明明就還很健康的,她……」
  
  我愣愣地被他抓著,這男人的臉色全變了。我這才明白,原來凡事不能只看表面,縱然不以母子相稱,能讓這麼嚴肅的臉露出這種表情,這對養母子的感情肯定非比尋常。
  
  「不是……自然死亡,是被人殺死的。」
  
  「殺死的?」
  
  「對,新聞現在報得很大,她是被人殺死在自宅裡的。」
  
  我硬下心腸,一口氣說完道。甚至不敢直視他的眼睛。
  
  「……被殺死的?」
  
  他凝視著我。
  
  「對。」
  
  「……被謀殺的?」
  
  「現在還不知道。但是媒體說是被強盜殺死的,因為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
  
  「你是誰?」
  
  「咦?」
  
  我抬起頭來,那個青年忽然直視著我。黑色的眼睛既謹慎又深沉,我沒想到他這麼快就冷靜下來,他似乎也注意到周圍投射而來的視線,靠近我壓低聲音,只是手仍舊緊抓著我,好像怕我逃走一樣。
  
  「你是誰?和教授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會跑來通知我?」
  
  「啊,我……這個……我是教授的學生。」
  
  現在沒辦法把引領人的事解釋清楚,我只好隨便撒個謊。
  
  「學生?研究生嗎?和教授親近的學生我都認識,但我沒見過你。」
  
  「不,只是普通學生……因、因為我姊姊在當刑警,警方連絡不上你,她知道我是方教授的學生,所、所以就派我來找人。」
  
  老實說我不擅長說謊。那個青年仍舊緊抓著我,深藏在鏡片後的雙眼懷疑地看了我一眼,然後才撇過視線。
  
  「算了,現在也不是質問你的時候。」
  
  他略略放鬆了五指,我覺得他的手有些發抖。
  
  「對啊,我們還是快點趕去現場……」
  
  「時間快來不及了,辯護人遲到會讓法官有壞印象的。你跟我過來!」
  
  「壞印象……等等,難道你還要去開庭?」
  
  「廢話!」
  
  「怎,怎麼這樣,死掉的可是你養母啊!而且是被謀殺……」
  
  「這我當然知道!」
  
  青年忽然大吼道,他把輪椅轉過來正對著我,眼睛裡都是水光。我愣了愣,然後他低下了頭,
  
  「但我的當事人在等我。」然後他放低聲量說道。
  
  「難、難道不能請假嗎?畢竟遇上這種事情……」
  
  「所以說已經太晚了。為了準備齊全我已經聲請延展期日兩次,現在又在開庭前臨陣脫逃,法官的心證必定留下陰影,這樣會影響到我的當事人。教授已經死了,我現在去也救不了他,但我不去開庭的話,就有人將被推進地獄裡去!不要再拖時間了,我叫你跟我來!你叫什麼名字?」
  
  他說了一堆我聽不懂的話。但最後的問句倒是懂得。
  
  「名,名字嗎?我叫許懷沙。」
  
  我看著他急躁的表情,忍不住又開口,
  
  「你呢?」
  
  「孟夏,方孟夏。」
  
  「孟夏?初夏的意思啊……」我感嘆著,卻被他一把拖了過去。
  
  「我不知道你想到那個浪漫的地方去。不過我的名字,是從挪威名Monsha直接轉譯過來的,跟中文一點關係也沒有。好了沒時間了,快過來幫我!」
  
  「幫……幫什麼呀?」
  
  「跟我過來就對了!」
  
  我尾隨著這個沒耐性的青年,一面在心裡猜測他到底幾歲。他看起來只比我略大一點,最多不會超過二十五歲,但是竟然已經在法院執業了。而且他的中文有很重的口音,講得太快的話,很多話我都不知道他在說什麼。(雖然應該和內容也有關)
  
  「還愣在那裡做什麼?」
  
  他推著輪椅把我引進一間小房間,那是個像茶水間一樣的地方,不過現在沒有人在,他從掛在輪椅上的袋子裡拿出一包東西,然後把他拋給我。我愣愣地接住。
  
  「把那個打開,然後抱我起來。」
  
  他冷漠地命令著。我一時反應不過來:
  
  「咦?」
  
  「中文你聽不懂難道要說英文嗎?Hold me up, please!」
  
  「直……直接抱嗎?」我呆住了。
  
  「對!不抱我起來我怎麼換衣服?你沒照顧過肢障者嗎?」
  
  老實說還真的沒有。我慌慌張張地拆開手中的東西,發現那是件正式的男用套裝,抬頭發現他還盯著我看,我只好硬著頭皮半蹲下來,他把手伸過來攬住我後頸,動作非常自然,完全沒有不好意思之類的。
  
  好在因為引領人工作的關係,常會遇到一些危險,所以臂力還算有自信,而且把他抱到沙發上以後,我才發現他其實比想像中輕,身材也十分瘦弱,完全是文弱書生的典型。蓋在腳上的毛毯落在地上,原來他下半身還穿著短褲。
  
  我把衣服遞給他,想說是不是還要幫他挪動一下身體,好讓他方便換裝。沒想到他接過衣褲,竟然俐落地往身上一套。更令我驚訝的是,他竟然抬起腿來自己套上褲腳。
  
  「等……你不是……不能走路嗎?!」我大驚。
  
  他瞄了我一眼。「對,我沒辦法站立。」
  
  「可是你的腿還能動……」
  
  「嗯,所以那是心因性的毛病,這個說來話長。」
  
  他沉默了一下,雙手不客氣地朝我伸來,我才意識到他是要我把他抱回輪椅上,連忙湊上前去幫忙。心中卻狐疑不定,心因性的肢障?
  
  如果是單純肌肉萎縮或是截肢的話,老實說和我的本科系還密切相關(雖然與此相關的大部分科目我都被當了),但是心因性是什麼意思?
  
  「我要到十六號庭,如果你不想旁聽的話可以留在這裡。」
  
  他匆匆留下話後,竟然頭也不回地推著輪椅走了。
  
  「啊!我也要去!」我連忙說道。
  
  ◇
  
  他滑進一間有著暗紅色泡綿大門的房間,我進去前還遲疑了一下,害怕門口的警衛會攔我下來。但是我大著膽子走進去後,卻發現他連看都沒看我一下。
  
  方孟夏看見我跟進來,對我點了一下頭,然後指了第二排的位置。那裡已經坐了幾個人,但整體而言人並不多,我忐忑不安地滑進位置裡,屁股還沒坐熱,就看到旁邊的人紛紛站了起來,原來是法官入席,我趕快慌慌張張地跟著爬起。
  
  說起來,雖然在影集上看過不少美國的法庭劇,但像這樣親臨現場還是第一次。
  
  「肅靜,現在開庭。請檢察官陳述起訴要旨。」
  
  我開始東張西望,在法官席上的人有三位。孟夏移到我身邊低聲說,因為這是合議庭的緣故,然後門再次敞開,法警朝法官席微一行禮,一個人便低著頭走了進來。
  
  我看見孟夏朝那個人點了點頭,那是個約莫三十出頭的男子,看起來臉色蒼白,他在我前面第一排坐下。孟夏移過去和他說了幾句話,然後低聲對我說:
  
  「他是教授以前的學生。」
  
  「咦?真的?」
  
  「嗯,他叫馮雁一,才剛從博班畢業不久,就發生這種事。」
  
  「所以你才替他辯護?」我問道。
  
  「不,只是巧合。我說過了,我是公設辯護人,不是一般律師。」
  
  「那到底是什麼?」
  
  他露出一抹諷刺的笑。「像是中世紀麻瘋病患照顧者一樣的人。」
  
  「嗯?」
  
  「不懂就算了。對了,這幫我收著。」
  
  他說著把眼鏡拿下來,凌空拋給我。我連忙慌慌張張地接住。
  
  「為、為什麼不戴著啊?」
  
  我問他。
  
  「這個嘛,這樣比較有幹勁。」他不置可否地聳了聳肩。
  
  他說完這句話,便不再和我交談了。前面已經有個穿著紅黑袍子的人像唸稿一樣朗誦起來,我用心地聽著,好像是個竊盜案的樣子,大致上是說,被告在三更半夜爬到一戶人家的二樓,潛進去想偷東西。
  
  結果那家的男主人發現,大喊著捉賊,被告一時情急之下,拿過旁邊的花瓶就往男主人頭上砸下,結果對方住院住了一個月才好。
  
  滿一般的小偷闖空門嘛,我想。但是聽孟夏的說明,檢察官好像控告他相當重的罪,強盜還是什麼的,告成功的話好像最長可以坐上七年牢。
  
  法官很制式地尋問孟夏有沒有意見,他好像是第一次看見他,有點意外地望了眼他身下的輪椅。
  
  孟夏把手交疊在膝蓋上,用可以說是挑釁的目光回望法官,對方才趕快收回目光。
  
  「意見的話,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
  
  孟夏聲音平板地說,
  
  「我不知道我應不應該對子虛烏有的事情表達意見。如果不存在的指控也可以反對的話,那麼我想我是有意見的。」
  
  「那麼辯方是否認檢方的控訴了。」
  
  「庭上,我想您是第一次參與這場案件,但本案的陪席法官應該很清楚,早在偵查庭時,辯方就已經否定了檢方所提出的一切證據。包括檢方說該戶人家的小女兒有看見被告的臉,但是經查證該名證人所述被告衣著,與他當日所穿的完全不相符。
  
  「又比如男主人說被告是用繩索爬上二樓行竊,但被告的左臂在去年秋天因打球肌腱拉傷,現在都還往返醫院復健,根本沒有攀繩的可能性。在這樣欠缺證據的情況下,被告方殊難想像,檢方是那來的信心和面子仍將被告起訴,實在令辯方深感不可思議。」
  
  這個青年在命令我抱他時,完全是一副沒耐性又火爆的模樣,但在法庭上卻格外優雅,雙手交扣在小腹前,一副遊裕從容的樣子。沉靜的語調暗帶諷刺,讓人無法招架。
  
  我忽然有點明白他為什麼說拿掉眼鏡比較有幹勁,他天生就有一雙嚴肅又銳利的眼睛。
  
  他的發言讓法官十分尷尬,說了些注意禮貌之類的話,就低頭叫書記官傳證人。而那一邊的檢察官不用說,當然是臉色陰沉到極點。
  
  證人按照次序,先詢問了姓名和職業,還有出生年月日,而後又檢查了身分證,然後才開始問話。開始都是些無關緊要的人,像是那間屋子的房東啦、大樓管理員,連對門的鄰居都請來了。內容不是簡述當天的天氣和房屋狀況,就是路燈的亮度。總之沒一個是直接和被告有沒有爬進人家家偷東西有關的證言。
  
  我看房間裡大部分人都昏昏欲睡地靠著椅背,還有一個陪席法官枕著下巴,看樣子是睡著了。
  
  只有孟夏從頭到尾醒著,他的表情一直十分陰沉,不時低頭去看手錶。我才醒覺他其實一直在擔心方教授,原來他並不如我想像中那樣無情。不過不要說他,我也對這種冗長的程序十分不耐煩。
  
  「辯方對於證言有何意見?」
  
  連我也差一點睡著,好在法官忽然問了這句話,把我從半夢半醒間驚醒過來。孟夏裝模作樣地打了個喝欠,然後淡淡地說,
  
  「辯方沒有意見。沒有意義的證言怎麼有意見?」
  
  書記官傳下一個證人時,我忍不住挪過去低聲問:
  
  「一直不表達意見這樣好嗎?」
  
  「表達什麼意見?你知道我是第幾次聽這些東西嗎?」他冷笑著問。
  
  「咦?不是第一次開庭嗎?」
  
  「前面還有十幾次的偵查庭、兩次準備庭,幾乎每次都重覆同樣的程序。在準備庭被擋掉的證據,檢方照樣變個法子又拿來用。這就是T市的法庭,程序疊床架屋,開起庭來一點效率也沒有,難怪這麼多過勞死。」
  
  「嘿?這麼說來你都已經知道會有什麼證言了?」
  
  「嗯,勝負早在偵察庭就已經底定了,開庭只是做做樣子而已。這個庭還算是有點意義了,至少有傳證人來,大部分的庭都是起訴狀和辯護狀交一交,和小學生交作業給老師一樣,然後散會,撒!」
  
  「為什麼要這樣?」
  
  「因為T市人錢多,法官時間多啊。」
  
  「…………」
  
  不管怎麼說,冗長的證人訊問總算告一段落,我掛心著方教授那邊的事,以為差不多就要結束了,孟夏也一副準備走人的樣子。
  
  但是檢察官那邊卻忽然說,還有一個證人要傳。
  
  「已經傳喚了嗎?」法官問他。
  
  「已經在外頭了,庭上。」
  
  我發覺孟夏的神色忽然警覺起來,直起了上半身。
  
  「我有異議,庭上,證人沒有在準備庭中出現在審判期日應不得再行提出。」
  
    「庭上,那是在最後一次準備庭之後才發現的證人。」
  
    檢察官這麼說。孟夏冷冷地靠回輪椅上,我不安地坐在他身邊,聽到他低聲冷笑「搞這種把戲」。
  
  被帶進來的是個年約五十多歲的大叔,據說是在被害人住家隔壁公園擺攤賣滷味的攤販,檢察官說,事情發生時,他也正在同樣的地方買滷味。他說他有聽見被告和男主人爭論的聲音。
  
    「你聽見了什麼?」
  
  問的人是陪席法官。那個大叔說,他聽見被告說「再靠過來我就殺了你!」,而幾天前他們讓大叔秘密指認過,確認被告的聲音就是當初他聽見的那個。如果這件事是真的,那對孟夏這方將是很不利的證言。
  
  我有點擔心他,因為我也想不出路邊攤大叔有什麼理由要栽贓那個叫雁一的人。
  
  「辯方有什麼意見?」
  
  法官又慣例地問道。孟夏仍舊沉在輪椅上。
  
  「我可以詢問證人嗎?」
  
  「沒有問題。」
  
  他掉頭來壓低聲音跟我說「再等我十分鐘」,我還沒弄清楚他是什麼意思,他又轉回頭去,這次卻看著證人席。
  
  「你說你聽見他的聲音?」他問道。
  
  「對。」
  
  「聽見他說『再過來我就殺了你』?想必你也聽見後來花瓶砸下去的聲音?」
  
  「啊……是的。」那位大叔顯得有點不安。
  
  「然後你確定那和現在坐在你右手邊的,這個男人的聲音,是同一個人?」
  
  「是,沒錯。」
  
  「那好,剛好我這邊錄了一卷我當事人的聲音,現在就請你再聽聽看,確認一次好嗎?啊對了我忘記問了,庭上,我可以當庭這麼做嗎?」
  
  孟夏和靄可親地說。法官席那裡顯得有些遲疑,交頭接耳了一陣子,然後由陪席法官朝他點了點頭。
  
  證人大叔變得緊張起來,正襟危坐地準備靠近那臺小隻的隨身收音機,但是孟夏卻揮手阻止他。
  
  「不是在這裡。懷沙,接著!」
  
  他忽然叫我的名字,嚇了我一大跳,因為在家裡沒人會這樣叫我。然後他像扔眼鏡一樣把小型收音機朝我扔了過來,我手忙腳亂地接住,一時愣住:
  
  「做什……」
  
  「拿著這個,走到最後一排,按下撥放鍵。」
  
  他用命令的口吻說。我只好依言走到最後一排,按了撥放鍵,然後孟夏問:
  
  「他說了什麼?」
  
  他問那位大叔。證人愣了一下。
  
  「咦?什……什麼?」
  
  「我說,剛才錄音機裡,被告說了一句話,我問你他說了什麼。」
  
  「這個……聲音太小了,我聽不見。」
  
  「懷沙,把音量開到最大!」
  
  「已經是最大了!」
  
  我大喊著回答。於是孟夏又轉向那個證人。那位大叔遲疑了一會兒,然後說,
  
  「這個……好像是『對不起,我錯了』吧,不,還是『對不起,我沒這麼做』,唔,還是……這個嘛……」
  
  「抗議!辯方不當訊問證人……」
  
  「我想要請問檢方一個問題,被害人住的地方,距離公園多遠?」
  
  孟夏決絕地截斷檢察官的抗議,也不管對方怒目而視。我拿著收音機站在後頭,他的聲音非常緩慢,卻又充滿力量,我聽得一清二楚:
  
  「直接告訴你好了,是四百一十五點一五英吋,換算成T市慣用的單位是十公尺上下,偵查庭前我就親自去量過了。懷沙,你覺得你站的地方離證人多遠?」
  
  「應該不到五公尺吧?」我說。
  
  「證人在距離不到五公尺的地方,聽一卷開到最大聲量的錄音帶,就已經一個字都聽不清楚了。卻可以聽清距離十公尺以上,而且還是二樓的室內偶然傳出來一句話,而且更神的是,事後還能認出聲音的人別。或許檢方相信神蹟,認為只要心誠則靈,重聽的證人只要努力,一樣可以聽見針掉到地上的聲音。不過可不可以不要浪費辯方的時間和被告的人生?」
  
  他說完,朝我勾了勾手,讓我走回法庭前面,然後重新按下收音機。
  
  「順便告訴各位一點,剛剛放的是今天早上T市愛樂放的塔朗泰拉舞曲,柏林愛樂版本的,我本來打算錄下來在法庭上當休閒聽的。」
  
  這時我終於看到,他露出我們見面後第一抹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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