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還會帶他一段時間。不,東京那邊是九月之後的事,不會影響到。妳放心,這回定是妳看走眼,我保證還給妳一個最優秀的採購。」Nick又說。

  我想我早該猜到,這個在少女服飾圈內小有名氣的設計師,之所以會迂尊降貴地陪我走過每個女人聚集的街頭,犧牲寶貴的睡眠時間,只為讓一個微不足道的櫃哥理解少女品牌的真締。那絕不會是他一時興起,也並非我身後有什麼獨特的光環。

  一切都是為了雨蘭姐,為了一個他曾愛過的女人。

  我想著是否應該回去那間Pub,這幾週下來,我的夜生活全被Nick給佔滿,腦袋沒有多餘的記憶體去考慮生理需求的事情。

  或許我需要另一根虛張聲勢的陰莖,好填滿我與生俱來的缺陷。

  *

  那天我們去東區頂好廣場做街訪,Nick照例開著他那臺顯眼到令人絕望的藍寶堅尼。現在全Garbrielle的人都知道,剛從西服部調到女裝部門的某位平凡櫃哥,每天下班都有一台開著藍寶堅尼、戴著Chopard的墨鏡、身上還滿是名牌的帥哥來接送。

  別的店也就罷了,偏偏這是全天下最能鑑別出Nick品味的一間店。我每天站櫃時都得忍受女同事投來夾雜著嫉妒、羨慕、探詢與一點點遺憾的目光。

  我直覺她們誤會了什麼。而更讓我驚訝的是,我從不知道這世上的女人什麼時候開始這麼能接受身邊工作的男人是Gay這件事了,儘管實際上我並不是……不,好吧,實質上我是,但不是她們想的那樣子。我至少有二分之一的部分是冤枉的。

  知道這件事的也包括蘇梁,他已經不只一次用一種奇異的目光看著我夾著公事包,怯怯地坐上Nick為我準備的助手席。

  但這讓我更確定一點,Nick訓練我這件事完全出於他的聖宸獨斷,或許是他和雨蘭姐的合謀。我成了這對已成為過去式(我強烈懷疑並沒有)小情侶的電子雞,Nick負責每天按餵食鍵把我養肥,雨蘭姐則在背後出謀劃策。

  那天我坐上助手席,拉上安全帶。Nick瞥了我的鞋子一眼,從那天以後我就一直穿著那雙Enrico Coveri短靴。Nick沒有收回去的意思,既然有人要拿他的財力支援我的品味,我卻之不恭。

  Nick沒有馬上踩動油門,他在西裝外套裡掏摸一陣,拿了個黑色絨布袋子給我。

  「這個,給你。」

  我怔了怔,伸手接下,把袋子倒過來倒在掌心,才發現那是枚耳針式的耳環。表面是銀色的,做成鑽石一般的幾合弧面,大小約略只有我姆指甲面積的五分之一。

  基於職業病,我翻動那個絨布袋子,想從上頭找到飾物的品牌,但什麼線索也沒有。

  「我看你有穿耳洞。」Nick比比自己的耳垂,「你既然留著種有鬢鬚的頭髮,小面積的耳針對側臉有修飾的作用。」

  「這是什麼品牌?」我問。

  「是我的品牌,DaoMau有兼設計珠寶。不過這個沒有上市,還要討論,我前幾天和精工師傅見面,做了幾個Sample。」

  我須得掩飾心頭那一點動搖。「你送我女人的耳環?」

  Nick笑起來。他從我手裡接過那個耳針,就著駕駛席和助手席的相對位置,把耳環的針穿過我的耳洞,栓上旋鈕。他的姆指在過程中觸著我的耳垂,我忘記告訴他我的耳垂其實很敏感。

  Nick說得沒錯,我確實有戴耳環的習慣,這有助於表達一些暗示。但我打賭Nick不知道送一個男人耳環的意義,至少對我而言的意義。

  「有何不可?挺適合你的。」他靠回駕駛席上說。

  我透過藍寶堅尼的後視鏡,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屬於Nick的品牌,我的耳垂偏小,剛剛在掌心看起來精緻小巧的耳環,戴在我耳上時顯得偏大了些。

  我忍不住用食指掐住那枚耳環,彷彿遮羞一般。但Nick已經踩了油門,絲毫沒注意到我的小小蹩扭。

  我們在頂好廣場做了場短暫的街訪,我已經練就一身即使被訪問的女性反過來搭訕我,我也能面不改色地虛以委蛇的功力。

  我對女裝的眼光更是不可同日而語,街訪到了後期,Nick要我除了品牌,更進一步詢問少女們對某個品牌特別青睞的原因,例如喜歡H&M是因為他便宜種類多,喜歡Beams是因為他可愛到令人愛不釋手。

  我在抄寫筆記時,耳針的觸感一直跟著我。我不得不常常停下來撫摸他扎手的幾何表面,儘管除了我以外沒有任何人注意到它。

  Nick今天也疏於對我的教導,多數時間都在和不同人講電話,捂著他的手機在噴水池廣場旁繞行。

  這幾日接觸下來,這個男人好像總是很忙,白天多數時間都在飛來飛去。我知道他有很多朋友,散見於世界各地,種類複雜到可以組成一支八國聯軍。

  我想這也是他為何挑選這個時間做為他開設Nick品牌教室的理由,我常見他的後座堆著拉桿箱。他多半是一下飛機,就開著他的藍寶堅尼直衝Garbrielle。

  我直覺得這樣的日子不會再持續多久。像這樣的男人,背後總是有翅膀,總是想著下一刻要飛往什麼地方,不會甘於待在一個人身邊太久。

  我送走一群剛從居酒屋聯誼出來的少女,一看錶,已經是深夜一點過半,街頭固然還人聲鼎沸,有時Nick會送我回家,但多數時候我寧可搭計程車。

  不只是藍寶堅尼太過惹眼,我親愛豪放女鄰居前天在走廊上碰到我時,竟還問我什麼時候去舊金山公證結婚。

  Nick掛掉黏了他耳朵一整夜的電話,走向我。

  「你餓了嗎?」

  他問我問題,但並未等待我的答案。

  「去吃個宵夜吧,我請客。」

  聽見宵夜二字,我這個Made in Taiwan的台灣人本能便想到清粥小菜,或是麻辣臭豆腐鹹酥雞之流。但我低估了這男人對品味的堅持,當藍寶堅尼開進市政府林立的大樓間時,我便開始覺得不妙。

  Nick把車停在一座看來已然掩燈熄火的商辦大樓前,帶著我坐電梯到頂樓,至此我已有所覺悟,這世上不會有什麼在商辦大樓五十六樓開的清粥小菜。我確定剛才Nick確實說了句「我請客」,我希望他不會在看到帳單時忽然患了阿茲海默症。

  Nick領著我來到一家燈光昏暗的木製拉門前。那看起來像高檔日本料理店的門口,裡頭燈光幽微,我人生中去過一、兩次主菜單價在新台幣千元以上的餐廳,都是沾客戶的光,會來我們店裡消費的客人很多不是省油的燈。而這類餐廳的特點,都是燈光暗到意圖讓你看不見吃下的東西是什麼。

  Nick推開門,熟練得一如走進家門。裡頭有座席,一如我所想像,餐廳的另一面有落地玻璃窗,正對著紙醉金迷的台北信義區夜景。

  我正計算著從這裡看過一公尺見方的區域得花上我多少年的血汗錢,Nick已經走向吧台板,狀似親密地和木板桌後的人影招手。

  「Satoru,老樣子。」

  吧台後是個穿著廚師服的人,大概是深夜兩點的緣故,餐廳裡的客人已經不多了,遠遠的窗邊有幾個模糊的影子,像是情侶檔。那個被Nick叫住的師傅回過頭,是個留著唇邊鬚的男人,他露出熟人之間才有的無奈笑容,從吧台後方走向那個男人。

  「帶朋友?」師傅看向我,我忙擺上營業用笑容,點頭。

  「嗯。」Nick說著,在板前坐下,彷彿那是早已為他預定好的位置。而師傅的目光還盯在我身上。

  「真少見。」他發了三字考語。

  我在師傅備餐的過程中思考,這位有著日本人臉的師傅話中之意,究竟是Nick很少帶人來這裡用餐,亦或是很少帶「男人」來這裡用餐?考量到那天在他家門口驚鴻一瞥的情境,多半不會是前者。

  我是Nick第一個帶來這裡的男人,這種猜測讓我有點虛榮感。儘管Nick很可能只是不知道宵夜這種東西也能到熱炒店解決,才會順手拎了我來。

  唇邊鬚師傅的料理非常道地,我和蘇梁去吃過一次應酬式的板前壽司,但我從這裡也深刻體會到Nick的品味。從餐前的小菜、伴餐的茶盅、餐間的小皿、清胃腸的果酸蛋白醋,到精緻得彷彿滴出水來的壽司本身,無一不讓我讚嘆有錢人對食物的處心機率。

  我的外甥女說的沒錯,每種領域都有屬於他的瞬間。至少我在把據師傅介紹是「鮪魚大腹肉佐潮春海岸馬糞海膽握」的黃褐色食物放近舌尖的瞬間,感動得想跪下來感謝父母讓我在這世上活過。

  今晚唯一的遺憾只有我的膽固醇控管,如果Nick天天吃這種東西當宵夜,我得找個機會提醒他記得去醫院定期做血液篩檢。

  「你看起來和老闆很熟?」我意識到得聊點什麼,以顯示我是個見識過世面的男人,不至為了鮪魚大腹肉出賣我的靈魂。

  「老朋友,我們在東京認識。」

  「東京?」

  「東京的JFW,我每年都會過去一次,以前Garbrielle也會派人跟我一起。」Nick用一種優雅的姿勢喀掉了手中的比目魚緣側佐蔥花明太子握壽司。

  我聽過JFW時裝展,除了韓國的首爾時裝週,那算是亞洲最大的時尚盛會。但我平常除了轉到巴黎時裝展之類的節目會花個十分鐘看看,從未現場參與類似的展覽,我對男裝的興致還不至於高昂到花上大把鈔票和一堆專業人士瞎攪和。

  更何況電視上的時裝經常不在我理解範圍內,正常人都不會想穿著羽毛或塑膠帳蓬在路上走。

  「Satoru以前在東京當學徒,我和Ann去他學藝的店裡吃飯,碰巧認識。」

  Nick又補充,我注意到這是他第二次在我面前提起雨蘭姐,這是個探人隱私的好機會,我的情場經驗告訴我。

  「你和雨蘭姊……我是說,和楊副理,交往很久嗎?」

  我期待從這個神秘男人臉上窺見一絲緊張、一絲動搖、一絲懷念或一絲神傷,但什麼也沒有,Nick用筷子夾了板上的蘿蔔漬物,細心咀嚼,又啜了一小口茶清口腔,用熱毛巾擦手。他每吃一道壽司後都會重覆這個動作,真是對食物的品味毫不退讓的男人。

  「夠久了。」這是這個細心男人的回答。我找不到任何讓我見縫插針的地方。

  師傅上了烤魚,就連烤花魚,這裡的師傅也能把他做得像是活體藝術品一樣。

  Nick把熱毛巾放下,換上熟食專用的新筷子,我盡可能學著他的樣子,以免越南人輕視我的教養,但還是在把山葵扔進醬油碟裡時遭到Nick和師傅一致的白眼,我因此心靈受創。

  我懷抱著戒慎恐懼之心吃著眼前的花魚,秋季魚肉的油花在唇舌尖散成一片,實在是令人留連忘返的滋味。我雖然常腹誹有錢人,但多數時候有點閒錢還真不錯。

  「越南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我開了個相對安全的新話題,卻發現Nick皺起眉頭。

  「如果你問我的是整個越南,我必須告訴你我無從回答。首先越南很大,我在河內出生,並不清楚河內以外的其他地方,就像你們很多台北人那樣。」

  Nick用遞上來的新熱毛巾又擦了一次手。

  「再說,就算是河內,我五歲的時候就隨John去了紐約,那之後只有偶爾回去探探親戚的狀況,對那裡的理解並不比背包客更多一些,我的越南語甚至比不過英語。當然如果你問的是旅遊指南,我倒是可以介紹你幾個網站。」

  我莫名羞慚,我想起很久以前在網路上看過的文章,有個奈及利亞的作家在哈佛唸書時,每個美國室友都要求他唱非洲獵歌。

  「我的老家,在河內的河東郡。」

  多半是看出我的反省之意,Nick展現了他一生一次的貼心。當時我對越南仍然一無所知,如果我做過功課,會知道那是屬於越南首都房價最昂貴的中心區域之一。

  「如果你問我那是個什麼樣的地方,我只能告訴你他看起來和台北相差無幾。大樓、馬路、行道樹、車水馬龍,市中心有火車站,可以搭接泊車去機場,差別大概只在沒有捷運,政府曾經嘗試過路面電車,但被過於擁擠的交通環境打敗了。」

  Nick優雅地夾起花魚的魚骨,吃起背面的魚肉,震驚了正在試圖替花魚翻面的我。

  「我對河內最強烈的印象就是擠,還有隨時要擔心被車撞死。我家鄉那一帶,大部分號誌都被攤販占據或被不明人士拆除,我年少時和John回去,過馬路都憑感覺。這點和台北好像也相去無幾就是了。」

  Nick聳聳肩,懸停著筷子。「……不過,還是有點不一樣就是了。」

  Nick那張臉難得露出一點詩意。

  「如果你稍微往市郊走,大約四年前我最後一次回去河內,曾經去獨柱寺那一帶逛過,回程時經過三十六行街區,那是河內最古老的街道,雖然現在多半被觀光客和賣竹簍的小販佔領,但很多地方還是看得出來時代留下的痕跡。」

  「寫著越南文的招牌,和寫著中文、英語的老招牌錯雜在一起,每走過一個轉角,你都會看到各種和宗教有關的事物,佛纛、香爐、伎聯、黃旗、壇香案,每戶人家幾乎都有自己的小神龕,傳統的中國道教、曾經盛極一時的佛教、晚近的基督教,坐在路邊的老人拿著號稱是舍利子的佛珠向你兜售,連賣給孩子的娃娃,都是象徵道母教母神和父神的彩色人偶。」

  Nick十指交扣,在板前微閉了閉眼。

  「即使是在河內以外的地方,走在稻田間,你也能看見許多不知祭祀著什麼的小廟。雖然我對那地方印象薄弱,但每次回去,我仍然感覺到,那是個到處都充滿神的地方。真正的、各種各樣的神,且深為人們所信任,進入那地方每一個活著的人們日常生活裡。即使是機車和你搶過紅燈時,壓過你腳上的輪胎裡,也有某個神明的存在。」

  他看著我說。

  「雖然那裡的服飾店兜售的大多是二十多年前阿婆的款式,但在我眼裡,那是個再時尚不過的都市。」

  Nick回頭去吃他剩於半面的花魚。我卻為他的話感到憾動,不單是這個我行我素的男人,竟也有如此溫柔虔誠的時刻。

  我本來以為這個開著藍寶堅尼滿大街跑、動不動就Armani和Boss上身的男人,對他那個位於東南亞的故鄉必定不屑一顧,但事實證明虛張聲勢的人是我,是我們這些自以為是的台北人,我發誓我今天回家之後一定要和樓上那個逃家的越南新娘好好聊聊。

  「你進步得挺快的。」Nick說,他又露齒一笑,「你現在應該不會再覺得,在女人堆裡工作是一種恥辱了,Albert?」

  烤花魚鯁在喉底,我抬起頭,儘管在腦內假設過無數可能性,還是無法扼止我的求知慾。

  「為什麼是我?」我放下手裡的筷子,「為什麼選我?」

  師傅送了收尾的味噌湯來。Nick以專業的手法掀開碗蓋,吹氣成霧。

  「我不知道。」

  Nick說,我他說我不意外這個答案。

  「開始是Ann對我說,她想找個部門的Fashion Buyer,最先她是問我的意願,她覺得我的語言能力足夠。但我拒絕了,採購得和太多人打交道,這方面我無法做得很好。」

  我倒覺得他做得很好。我想起那天晚上驚鴻一瞥的乳頭,當然此時不適合發表我的感想。

  「Ann就要我推薦人選,我推薦幾個朋友給他。但後來那些朋友不是太忙,就是不合Ann的意。Ann的眼光一向很嚴格。」

  Nick用一種莫可奈何的語氣說,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他間接抬舉身為前男友的自己。

  「你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我說。

  Nick擱下味噌湯碗,我也啜了一口湯。這裡的味噌湯和我以前在廉價日本料理店喝到的完全不同,味道溫醇香濃,師傅還介紹加了蜆還是什麼滋補養精的東西,如果我還有體力,待會應該找個人來試驗一下。

  「那天,我到Garbrielle,找Ann還有她的上司,談論DaoMau今春的型錄。我經過西服的專櫃,那時候店還沒開,而你在那裡,正在替一件Armani的西裝模特兒整理袖子,那件西服有搭袖釦,我記得是Valantino,款式並不多見,你低頭弄了很久。我在那裡觀察你五分鐘,就決定要把你推薦給Ann了。」

  我聽得沒頭沒腦。姑且不論我完全不記得何年何月站在專櫃前整理袖口,那我每日的必備行程,Garbrielle給櫃姊們的守則裡就有這一項,請隨時確保門面整齊。門面不只包括櫃的擺設,還包括櫃姊本人。

  「就這樣?」

  我忍不住插口,「所以你就讓我的經理脅迫我,把我硬調到和袖釦完全扯不上關係的部門?」

  Nick罕有地一嘆。

  「聽著,我不知道你的直屬上司用什麼方式向你傳達我的建議,但最初我真的只是建議。像是:你們西服專櫃現在當值的那個櫃哥,或許有機會成為一位優秀的Buyer,如果不是你的態度惹火我,我也不打算像現在這樣對待你。」

  我習慣性地咀嚼Nick言外之意。如果這才是Nick的本意,那就是他低估了雨蘭姐對他建議的重視性。和這個男人相處這兩週,我也稍微能夠明白那種心情,如果范尼克現在向我推薦哪個Garbrielle的櫃姊很有品味,我一定會想盡辦法偷窺她的衣櫃。

  「至於選上你的原因,我無法解釋,純粹出於直覺,就像我有時在設計競賽中選擇模特兒一樣。」

  Satoru師傅上了甜點,是冰鎮醃漬小蕃茄,附上一壺溫清酒。

  「但如果你非得要個原因才能釋懷,我也可以告訴你。袖釦這種東西在十六世紀興起,那時候穿襯衫是一種階級的宣示,法國人偏好把袖口弄成散花狀,像這樣垂墜在手腕上,但外套太長往往會蓋住這樣的階級標幟,這時候袖釦便因應而生。」

  Nick比劃著自己的衣袖。

  「襯衫袖口比外衣袖口多露出半公分,這是從十六世紀以來西服的常識,一方面可以防止外套袖口下滑,也是襯衫所能展現最完美的形式。但多數櫃姊不知道這個,袖口不是配得太長,就是太短,但你卻很認真地在調整這兩者的比例,直到它們合你的意。」

  我不記得有這回事,但一如我前前男友說過的,我常在奇怪的地方意外地固執,例如無法忍受餐廳掛的畫是歪的,或是拉練拉起之後頭是朝上的。我想對襯衫袖口比例的堅持多半也源自於此。

  「品牌會風行最初必定有其理由,時尚也是。一個時代流行什麼看似毫無道理,其實背後必有原因。人們甘於把一件衣服從店裡買下來,穿著它走到大街上,這之中充滿著耐人尋味的細節,袖釦就是一個。穿不上街的時尚……」

  「……不算時尚。我很喜歡CocoChanel的傳記。」我接口。

  Nick看了我一眼,眼神難得溫和。

  「輕視那些細節的人無法觀察出時尚的下一步,也不可能成為好的Buyer。即使對那些細節的堅持出於直覺,我還是認為這樣的人具有成為Buyer的潛質。」

  我思索Nick的話。Nick用小竹叉叉起一顆冰漬蕃茄,湊到唇邊,蕃茄的水氣濡濕他唇邊的細毛,他伸出舌頭,把唇邊沾上的津液舔去。我很意外我竟看得如此仔細。

  「Ann那天對我說,她覺得Garbrielle老了。」

  Nick吃完蕃茄,把指尖擱在瓷杯上。

  「沉溺於既有的品牌、既有的顧客,既有的設計款和銷售策略,只要確保舊老顧客,生意就能一直做下去,這是這家店現在的心態。Garbrielle開店至今二十一年,就連我的設計品牌,駐店也有十年了,Gaibrielle看似光鮮亮麗,其實早已從根部開始陳舊了。」

  Nick拿了酒盅,倒給我,也倒給自己。

  「那家店需要新的風。那種年輕、叛逆,足以掀起Garbrielle整片屋頂的風。」

  我和他輕輕碰了杯,飲盡杯中酒。我承認我有些醉了,不是因為那杯酒,而是因為Nick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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